中国法律工具箱CHINA LEGAL TOOLKIT

CHINA LEGAL TOOLKIT / CNY

迟延履行利息计算器

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分别列示,适用于2014年8月1日起的执行迟延期间。

加倍部分=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金钱债务(不含一般债务利息)×0.000175×计息天数。一般债务利息按文书另算;未判付时填0。

第1段

日期口径、年基数和分段余额应以合同、裁判文书及执行认定为准。间隔日期不计息;工具不自动分配还款。

计算结果

填写参数,查看分段利息明细。

依法扣除的天数只影响加倍部分;一般债务利息金额需单独确认。部分履行时,按已确认的剩余债务分段。

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↗

官方依据

最高人民法院: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司法解释(法释〔2014〕8号) ↗

规则核对日期:2026年9月27日。适用于中国内地;按案件适用地区和年度填写参数。计算在浏览器完成,输入值不发送到服务器。网站仍使用访问统计和广告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