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A LEGAL TOOLKIT / CNY
迟延履行利息计算器
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分别列示,适用于2014年8月1日起的执行迟延期间。
加倍部分=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金钱债务(不含一般债务利息)×0.000175×计息天数。一般债务利息按文书另算;未判付时填0。
计算结果
填写参数,查看分段利息明细。
依法扣除的天数只影响加倍部分;一般债务利息金额需单独确认。部分履行时,按已确认的剩余债务分段。
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↗官方依据
最高人民法院: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司法解释(法释〔2014〕8号) ↗
规则核对日期:2026年9月27日。适用于中国内地;按案件适用地区和年度填写参数。计算在浏览器完成,输入值不发送到服务器。网站仍使用访问统计和广告服务。